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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治理:机遇、挑战与优化路径

作者:雒 敏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65   发布日期:2026-1-19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中国建设全面向纵深拓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新一代数字技术为人民政协协商治理实践注入了全新动能,助力拓宽人民政协协商参与渠道、完善人民政协协商制度规则体系、巩固人民政协协商安全保障体系。数字技术的二重性也让人民政协协商治理面临技术、主体、制度等多层面挑战,包括平台载体供给尚不规范、数字治理制度仍需完善、协商主体数字素养仍需加强等。要立足数字技术发展背景,加强技术支持,完善数字政协平台建设;增强机制协同,优化数字政协民主样态;强化素养培育,提升数字协商履职质效。

关键词  数字技术;人民政协;协商治理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纵深发展,数字技术正以颠覆性力量重塑着人民的生活样态。在数字技术赋能作用日渐凸显的背景下,数字民主逐步呈现出从点到面、从可行到优质的发展趋势。[1]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关键渠道,攸关党和国家发展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2]人民政协需因应数字化转型的时代潮流,破壁传统协商实践形态,以数字技术赋能全体政协人员履职能力提升。

一、数字技术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的机遇

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为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注入强大动能,也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治理能力提质增效、迈入现代化治理的全新阶段。数字技术助力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参政议政平台,打破时空限制,构建起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协商新路径,为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带来了便利,也为人民政协进行多元化、多层次、全面化的治理创造了条件,更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崭新路径。

(一)数字技术助力拓宽人民政协协商参与渠道

在数字技术的驱动下,人民政协的协商治理优势逐步转化为协商民主的治理效能,并于民主政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关键领域持续释放重要价值,成为当代中国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实践形式。[3]传统协商参与渠道,无论是听证会、座谈会还是信访制度等,均受制于时空的刚性约束,容易陷入“在场方可发声”的实践困局,难以兼顾不同群体的多元意见。数字技术的蓬勃兴起为突破这一治理瓶颈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方案与实践路径。从协商参与平台来看,依托多元化数字技术载体,人民政协可以打造民主协商的新平台、新形式,使得“指尖上的协商”这一创新民主形式落地生根,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商参与渠道,有效破解传统协商模式的时空桎梏,推动协商参与的广度、深度与精度实现系统性拓展和跃升。从协商参与结构来看,数字化协商模式不仅打破了传统协商民主的运行壁垒,更借助便捷化、低成本、多元化的表达优势,从根本上拓展了协商覆盖的深度与广度,为人民群众搭建起常态化的意见反馈通道,成功推动协商参与实现从“少数人参与”到“广泛化覆盖”的结构性转变。

(二)数字技术助力完善人民政协协商制度规则体系

制度规则体系是数字政府构建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其完善程度关乎着数字技术赋能人民政协治理的实效。[4]早期协商制度规则的制定往往受信息传播效率低下、民意收集面窄、反馈周期较长等问题的限制,导致规则的制定与协商治理的需求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以人民政协提案规则为例,提案过程中面临的数据存储是否安全、权力运行是否透明、服务标准是否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提案从征集到落地的整体效能。在此背景下,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开辟了全新路径。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等技术手段,人民政协能够在相关政策制定前快速汇集、整理和分析海量社情民意与专业意见,缩短政策调研周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专长优势提升议题设置的精准性,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规则执行过程中,通过自动化流程与智能监管,实现对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化跟踪,减少人为操作差异和协商环节延迟,既增强了制度规则体系执行的刚性,也极大提高了制度规则制定与执行的效率,助力协商成果迅速落地、转化为工作成效。

(三)数字技术助力巩固人民政协协商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5]数字技术为社会发展注入了前所未有的韧性,也推动了协商安全保障体系的持续筑牢与升级。从数据权限层面来看,数字技术通过自身精准、高效、可追溯与智能化的特性,多维度、系统性地构建起“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为数据信息在传输、存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提供了技术保障,构筑起坚实的“数字防火墙”。从参与安全维度看,数字技术利用生物识别优势,如人脸、指纹、语音等技术,构建起多维度的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体系,增强了身份核验的安全性与便捷性。从核心信息安全维度来看,可依托加密算法、安全传输协议等技术手段,推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技术落地,实现安全与效用的动态平衡。同时,数字技术还可根据信息访问者的身份、职责与行为动态等数据,对协商参与者的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与智能识别,有效防范信息泄露与操作权限滥用等风险,为协商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全方位的安全护航。此外,数字治理与现行法律体系之间的张力倒逼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订,明确界定了政务数据与个人数据的责任边界,为确保人民政协的高效运行保驾护航,真正实现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之间的同频共振。

二、数字技术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的挑战

数字技术在赋能人民政协协商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当前人民政协数字化生态治理也面临着挑战。从技术供给侧看,现有协商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参差不齐,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亟待突破;从主体参与侧看,协商主体间的数字素养差异造成了技术理解和应用能力的失衡,削弱了部分协商主体在数字化协商场景中的参与效能与话语权;从制度保障侧看,数字技术隐含的算法偏见、信息茧房、过滤气泡等内生性风险,侵蚀着协商民主的多元化。技术、主体、制度三个层面的挑战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数字时代推进协商治理必须逾越的现实障碍。

(一)技术层面:平台载体供给尚不规范

第一,人民政协数字履职平台建设的分散化问题亟须解决。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条件下,由于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传统治理结构依然存在强大的抵制性力量。[6]当前,各地政协在推进数字化履职进程中,纷纷搭建属地化履职平台,开发多元化业务系统与门户网站,造成政协履职平台的碎片化格局,阻碍了跨区域、跨层级履职数据的互联互通。究其根源,一方面,人民政协协商治理体系中的系统性协调机制与顶层设计仍需完善,未充分形成一体化的数字化建设格局;另一方面,由于数据要素支撑效能不足,各地秉持“对上负责”的导向,将数据信息资源视为“私有领地”,导致“数据孤岛”的出现,造成数据共享存在覆盖面窄、完整性弱、实效性差等问题,难以实现数据共享和流转。

第二,数字技术在人民政协履职服务中的深度应用不足。数字技术赋能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绝非简单的工具升级,其核心在于实现政协数字化、智能化的根本性转变,真正汇聚民意、凝聚民心。当前,数字技术在政协履职服务中的浅层化应用十分普遍,最典型的就是将技术窄化为传统政协履职服务的替代工具。这一应用模式并未真正触及数字技术赋能政协的核心逻辑,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也未能转化为政协履职效能的提升。与之相对,人民政协数字履职的真正深度应用模式,应依托算法推荐、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核心技术重构履职生态。通过大数据分析民生热点、产业痛点,为政协委员确定协商议题提供数据支撑;借助算法推荐实现基层诉求的智能匹配,让建言更具针对性;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提案从提交、交办、办理到答复的全流程可追溯,强化履职责任闭环。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对政协履职流程的系统性重塑,推动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智能化提升。

(二)制度层面:数字治理制度仍需完善

第一,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人民政协数字履职效能的释放。数字技术驱动政协履职效能提升的关键在于不同层级、部门之间通过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与高效适配。[7]当前,人民政协数字协商民主管理体制的短板集中体现为系统运行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其一,在政协管理层面,各级政协组织搭建的数字协商平台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接口与业务流程规范,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平台数据难以互通共享,无法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全面的民意数据支撑,也削弱了人民政协统筹协调各方诉求的制度效能。其二,在权责划分层面,数字协商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的权责边界界定模糊,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尴尬局面,直接影响数字协商流程的顺畅运转。其三,在培养激励层面,针对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的常态化数字技能培训机制与参与激励机制存在缺位。

第二,保障制度不完善,制约人民政协数字协商的规范发展。当前,算法黑箱、信息茧房、回声室效应等现象持续加剧,不仅制约全民数字安全素养的提高,更对人民政协协商体系的安全运转构成严峻挑战。一是算法黑箱的非透明性让人民群众与算法之间缺乏对话界面,导致部分规则不可见、协商不可及,既无法保障协商议题筛选的公平性与广泛性,也丧失了对算法偏见的纠正能力,使“误解”被沉淀为“成见”。二是信息茧房根据协商主体历史行为构建模型偏好,优先推送同质化内容,缺乏对差异化诉求的呈现,窄化了协商主体的认知视野,削弱了协商民主的包容性。三是回声室效应的封闭化、极端化挤压协商主体间的理性空间,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深陷“相似排斥多元,同质走向极端”的桎梏,偏离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核心目标。四是数据治理制度仍待健全,部分数字化平台在数据采集、信息公开、隐私保护等方面缺乏清晰的边界,不仅使得数据因缺少相应的规范而难以被整合利用,而且使得政协委员履职信息、群众诉求信息面临被泄露的风险,影响协商民主的安全性和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主体层面:数字素养仍需加强

第一,数字思维滞后影响人民政协协商参与的积极性与实效性。数字思维是指协商主体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其本质是实现协商主体从“个体研判”向“协同共治”的转型。进入新时代,协商主体数字思维日趋成熟与完善,但受个体认知水平、民主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协商过程出现明显的“数字思维分层”现象,进而衍生出协商主体表达不均衡的结构性问题。例如,部分协商主体仍囿于传统的线下调研、集中座谈、现场议事等模式,未能充分理解数字技术对协商民主的赋能作用,形成“数字思维滞后”的状态,使得协商意见不够精准科学。同时,因对数字工具的操作不熟练、线上规则运行的不熟悉,降低参与数字协商的主观意愿,削弱政协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与实效性。

第二,数字素养鸿沟影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广泛性。从认知层看,参与协商不仅要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更需要具备辨别信息真伪、理解政策内涵并清晰有序地表达自身诉求的高阶素养。但在实践中,部分群体尤其是老年群体、农村群众,既缺乏对错误信息的辨别能力,易被错误信息误导而产生片面认知;又局限于表达能力,难以将碎片化的民生诉求转化为系统、有条理性的协商意见。这不仅削弱了群众的协商参与热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协商意见的代表性与广泛性。

三、数字技术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的优化路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化,以大模型、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第四轮科技革命,为人民政协创新履职模式、拓展协商边界提供了广阔空间。面对人民政协制度及其组织载体产生的深层次需求,亟须对其履职形式与过程进行适当、合理的创新性调整,为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一步凝心聚力夯实基础。

(一)加强技术支持,完善数字政协平台建设

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依网而生、借网发力,深度嵌入数字时代的治理场域,应主动顺应变革趋势,突破传统组织管理的固有藩篱,将多场域空间融合下的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政协履职效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基础性工程和关键突破口。

首先,加快建设一体化智慧政协平台。这一平台应是集民意征集、网络议政、学习资料库等资源于一体的“智慧政协”云平台,不仅具备强大的收集、处理与分析数据的能力,还能够安全、稳定、高效地支持大规模、高并发的在线交互活动。同时,要着力构建政协履职云数据库,将政协委员相关信息、协商史料、政策文件、调研数据、民意热点等资源数字化、结构化,为深度分析提供“富矿”。其次,强化数字技术对协商民主效能的赋能应用。借助数字技术的强大算力功能,让分散的数据资源突破时间场域阻隔,实现对社会舆情、民生诉求、经济诉求等方面的全方位智能感知与精准捕捉,提高人民政协履职水平,激发委员履职积极性。最后,筑牢数字化转型的安全防线,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严守数据安全与用户隐私保护的底线。

(二)增强机制协同,优化数字政协民主样态

在数字技术重塑国家治理形态的时代背景下,人民政协亟须推动协商组织内部及与外部之间的业务协同交互,打造数据驱动、流程贯通、多方联动的协商治理新范式。这不仅为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优化资源配置、重塑业务流程,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更为人民政协治理超越传统科层体制条块分割与层级壁垒提供了条件。[8]

首先,统筹推进系统集成的政协管理平台。针对当前各地政协管理水平不统一、平台建设碎片化的发展梗阻,需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一体推进一网(门户网站)、一号(微信公众号)、一端(掌上履职App)、一系统(综合办公系统)建设,[9]构建“一次登录、全域通办、数据整合”的数字化服务与办公体系。其次,搭建分级分类的权责管理架构。通过构建明确的管理层级、权力分配、责任落实闭环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权责划分机制,推动分级管理体制逐步向智能化、网络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最后,建立算法偏见审查机制。针对算法黑箱、信息茧房、回声室效应等现象,搭建协商主体与算法平台之间的对话反馈通道,引导协商主体主动突破认知壁垒,维护协商民主的包容性与理性对话,让规则可见、让协商可及、让治理可感。

(三)强化素养培育,提升数字协商履职质效

“数字政协”不仅改变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更是一场贯穿协商治理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变革。[10]强化数字化协商思维,已成为提升政协协商质量与履职效能的必然要求。其关键目标在于培养各级领导干部、政协委员、党派成员、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新型协商素养,即一种基于数据、尊重事实、崇尚理性的协商素养,为协商民主注入科学、精准与活力。

首先,转变思维范式,从“经验主导”转向“数据引领”。提升协商主体的数据思维能力,是数字民主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治理效能跃迁的重要抓手,关键在于从思维上摆脱经验依赖,引导协商主体主动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意识,推动协商主体实现思维范式的根本转变。其次,深化认知维度,构建理性协商范式。突破传统协商治理模式的议事逻辑,积极破解协商主体因信息不对称、认知覆盖面有限而产生的认知偏差,为解决复杂的协商治理问题提供更为客观、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最后,聚焦效能跃迁,完善数据应用机制。将数据思维融入协商治理全链条,不断建立健全政协协商数据的收集、共享、研判机制,通过数据赋能促进协商议题精准化、协商过程动态化,持续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与此同时,开展常态化数字素养专项培训,重点提升政协委员与工作人员的数字工具运用能力、数据研判分析能力与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为协商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主体能力支撑。

参考文献:

[1]陈永胜,张健.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机理、现实挑战与突破路径[J].甘肃社会科学,2025(01):9-18.

[2]习近平.更加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 不断巩固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N].人民日报,2024-09-21(01).

[3]佟德志.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01):60-64.

[4]马颜昕.论行政法典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回应[J].现代法学,2022(05):150-165.

[5]李军鹏.面向基本现代化的数字政府建设方略[J].改革,2020(12):16-27.

[6]陈家刚.数字协商民主:可能性、风险及其规制[J].教学与研究,2022(07):74-84.

[7]张沛.数字技术驱动政协履职效能提升的比较优势、作用机理与实践进路[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4(04):24-31.

[8]余敏江,王磊.平台型政府的“重层嵌套”组织结构及其制度逻辑[J].学术月刊,2022(09):73-85.

[9]蒯正明.数字技术赋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在机理和实践进路[J].学术界,2025(11):39-46.

[10]谢加书,王宇星.数字政协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比较优势、逻辑机理与增效路径[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02):22-29.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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