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实践启示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发展,是对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优良传统的时代赓续,更是对激活民营经济内生发展动能的现实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准确分析了其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须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先导,以激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健全法治保障为支撑,以锚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更好确保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关键词 民营经济;所有制;“两个毫不动摇”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1]2023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2]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进一步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3]为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强信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民营经济、怎样发展民营经济”的时代课题,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正确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推动力。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科学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发展动能的现实回应上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同中国当代经济发展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
(一)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这个核心概念,但他们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所有制结构所进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寻,都充分彰显了资本对促进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一个内在的反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改良中,虽然资本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性质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但这“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特点,单一的公有制难以满足国民消费的现实需要,因此需要充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竞争和组织协同作用,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效率提升等方面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整体发展水平。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认为“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5]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基础之上,将非公有制经济置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系统定位,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多次强调要通过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式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既从根本上遵循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根据中国具体实践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当代发展和重大创新。
(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优良传统的时代赓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不断领导人民改革完善经济所有制结构,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时代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恢复被战争摧毁的国民经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的现实需要,毛泽东同志在深入调查研究后指出:“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6]这明确了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作为对公有制经济的适量补充。改革开放初期,面对经济发展长期萎靡不振的现实问题,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7]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首次提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进入21世纪以来,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协同共进,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享有同等法律保护地位等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人对非公有制经济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充分彰显了党注重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合理合法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政策方针。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固经济发展基本盘、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明晰深化,既从根本上符合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
(三)对激活民营经济内生发展动能的现实回应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8]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充分发挥好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元素对促进经济合理增长所具有的重要推动作用。新时代新征程,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际形势来看,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给我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从国内局势来说,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期,经济发展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化为高质量发展阶段,部分民营企业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的现实压力,加之一段时间内出现的“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杂音,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信息。此外,部分民营企业还面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融资难融资贵、账款难以回收等现实难题。在此背景下,如何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破解发展难题,已成为党执政兴国必须回答好的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就是在回答时代之问、历史之问、现实之问中孕育形成和完善发展的。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价值意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述了党的“两个毫不动摇”经济发展方针,科学分析了民营经济当前所面临的各类发展难题,对如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应对策略。
(一)高度肯定民营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为党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规律的科学性认识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一是科学界定了民营经济的历史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9]这不仅科学阐明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立场,也科学完整地论述了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伟大贡献。二是深刻阐明了民营经济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强大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对进出口和税收的贡献都在五成以上,对城镇就业的贡献达到八成以上。”[10]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11]这一论断不仅高度肯定了民营经济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所具有的独特贡献,更从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宏阔视野肯定了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精准分析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风险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准确分析了新时代民营经济所面临的一系列发展难题,为党如何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堵点问题以及科学应对各类矛盾考验提供了指引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虽然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突出矛盾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12]从经营层面来看,部分民营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信贷审批门槛高且担保渠道有限,现金流稳定性有待提升。从市场层面来看,部分行业还存在着市场准入壁垒,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待完善。从自我发展层面来看,民营企业在核心技术研发层面还稍显不足,创新研发资金投入力度还较少,难以适配市场需求环境。从管理层面来看,部分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混乱、家族式经营导致规模难以扩大,现代化管理体系滞后,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缺乏,核心管理团队专业能力薄弱。从要素保障层面来看,土地、数据、劳动力等生产成本获取要素过高,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稍显不足,部分中小企业面临上下游议价难题。从风险应对层面来看,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合规经营与制度管理建设还不健全,应对内外部突出矛盾问题的灵活性还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共同导致民营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柔韧性遭遇多重挑战。对此,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挑战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无法避免但可以推动解决的。唯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综合决策部署上来,才能“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13]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一再表明,越是面临风险考验,越是要把握战略主动,发挥历史主动精神。我国经济发展势头的长期稳定局面和多元化的国民市场内需,也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赋予全新时代机遇,推动矛盾问题的切实解决。
(三)系统谋划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面对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14]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自觉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各级政府要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社会资源调配的难点堵点问题,在解决好乱整治、胡整治问题的基础之上,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正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好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特别是解决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的账款问题,更好推动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着力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合理诉求表达渠道,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要、主动回应企业现实关切;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大力推行惠企政策,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敢于作为。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15]在市场环境上,强化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清理各类违反公平竞争机制的顽瘴痼疾,确保各类民营经济都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在资金融通上,优化金融供给服务,健全适配民营经济的投资融合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创新发展上,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在权益保护上,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维权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安全感和稳定预期。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创新、经营实干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实践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民营经济的战略定位、发展路径、保障机制等众多关键性议题,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具体而言,要以坚定树立“两个毫不动摇”为理念先导,以激活民营经济创新创造能力为核心驱动,以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基底支撑,以推动民营经济服务现代化建设为前景目标,形成“理念引领—动能凝聚—制度护航—价值彰显”的逻辑演进框架。
(一)以坚定树立“两个毫不动摇”为理念先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16]坚定树立“两个毫不动摇”是确保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先导与根本任务。首先,各类市场主体要树立正确价值认识,深刻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核心内涵,正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摒弃“重国营、轻民营”的错误思想,避免规模盲目扩张或持续消极观望等极端倾向产生,立足企业经营实际与产业发展规律,逐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其次,民营经济要强化战略思维和发展自觉,主动破除守旧求稳的传统观念和路径依赖,摆脱停留低端、简单加工的发展困境,推动企业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向效益提升方向转变。国内顶尖民营企业要摒弃定势思维,努力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品牌价值内涵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综合布局中突破技术限制,以创新驱动破除发展局限,树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旗帜标杆。再次,要增强协同发展意识,构建政企、银企、企企多方合作模式,协同破解“融资难”“准入困”“人才缺”等方面突出矛盾问题。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营商环境下,组建产业发展联盟和技术创新载体,通过整合资源和集中发展的方式,共筑民营企业发展的优良生态屏障。最后,民营企业要强化使命担当,推动企业发展适时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入参与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自立自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事业发展之中,在合理合规合法经营中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唯有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才能实现企业发展同国家战略的同频共振,构建起民营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以激活民营经济创新创造能力为核心驱动
激活民营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是民营经济突破内在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17]在主体联动层面,要联合科技、工信等专门部门组建机制创新专班,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专项服务,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现实需求。同时,大力推广“揭榜挂帅”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同民营企业进行联合科技攻关,明确多元主体的分工责任,发展壮大创新创造主体,稳步提升创新发展效能。在技术研发层面,要紧紧聚焦关键性“卡脖子”“卡嗓子”技术,筑牢民营经济内在创新根基。既要紧紧依托新型举国体制,联动战略科技力量为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事业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也要强化核心技术从具体研发到产业运用的全链路转化,不断推动技术优势向产业终端实时流动。在产业构造层面,要以创新驱动产业迭代升级,培育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在依托创新资源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上,更好推动民营产业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机制,通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内在韧性的方式,合理拓宽产业发展边界。在政策支持层面,完善政策帮扶体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创新风险补偿机制,合理破解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等矛盾难题。着力健全人才引进与自主培育机制,更好为民营经济的创新创造动能提升保驾护航。
(三)以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基底支撑
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是破解民营经济内在发展困境的重要支撑。从现有治理实际状况来看,针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供给还不够充沛、执行还不够到位。部分地区依旧存在着隐形化的市场准入壁垒和执法标准内外失调等现象,这导致部分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和权益保障方面遭遇不公,影响发展信心。为此,要完善好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框架,明确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划定执法的红线边界,在保障法治权威性的同时,为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预留适宜空间,更好构建起全域统一、协同高效的法治框架。对于地方层面而言,要结合本地具体实际,因地制宜细化执行标准,打通中央政策方针直达民营经济的“最后一公里”,以法治手段更好破除区域壁垒,保障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都能平等获取相关资源调配机会。在民营企业自我发展层面,要引导民营企业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民营企业的法律素养和合规经营能力,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外部协同层面,要推动法治保障、市场环境与政策支撑三方协同配合与精准发力。探索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创新机制,强化多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合力。此外,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确政府与企业交往的界限和方式,既保持政商之间的正常沟通与服务,又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从根本上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四)以推动民营经济服务现代化建设为前景目标
推动民营经济服务现代化建设是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旨归和核心目标。民营经济作为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生力军,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发展成效直接关乎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已成为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18]因此,民营经济服务现代化建设要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稳经营、扩就业、保税收,让更多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根基,更好助力人的全面发展;民营经济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崭新动能,筑牢现代化建设的经济根基。基于此,民营企业应当立足自身内在优势,深度融入制造强国建设,加大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同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产业帮扶、技术支持等方式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不断朝着智能化、智慧化方向转型,以数智化、绿色化和可持续性升级适配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政府部门要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题,加强政策扶持,科学破解资金融通和人才缺乏难题,激发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民营经济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中的巨大价值潜能。同时,也要积极引领企业自主践行社会责任,构建民营经济与现代化建设深度融合的新发展格局,让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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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青年文化自信培塑的研究”(编号2026-ZDJH-716)和云南廉政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编号DFYFB202301Z)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宗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