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推进长三角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摘 要 区域协同通过打破行政壁垒,推动科技创新协同、产业高效分工协作和市场互联互通,有利于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在更大空间范围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较高,具有以区域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势潜力,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为此,需要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合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深化区域要素市场一体化,充分释放区域协同发展效能,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关键词 区域协同;新质生产力;产业协同;长三角地区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经济总量大、创新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具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实基础和显著优势。面对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长三角地区需要以区域协同破解创新活动分散、产业分工协作不充分、要素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重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空间组织方式,因地制宜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这不仅对长三角自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推动各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一、区域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其形成和发展必须依托具体的生产条件和发展空间。区域协同通过打破行政壁垒与空间分割,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协同、产业发展协同和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空间实现机制。
(一)科技创新协同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区域协同通过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空间重组与系统整合,推动解决传统区域创新体系中知识黏性强、资源碎片化和风险分散难等问题,为颠覆性技术的孕育与扩散提供了制度化、网络化的空间载体。一方面,区域创新协同强化原始创新供给能力。随着人工智能、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新兴科技迅速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逐渐表现为从单一学科突破向多学科融合创新的演化趋势。不同区域由于学科积累、产业结构、人才构成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知识基础与创新优势,表现为创新资源的空间异质性分布。区域创新协同有利于降低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的跨区域交流成本,促进科研主体之间的高频互动与深度合作,推动科技人才跨区域流动,有效促进隐性知识在不同区域的外显化与再编码,推动异质知识的互补性融合。[1]在跨学科、跨领域的碰撞中催生新理论、新技术与颠覆性成果,为突破性创新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区域创新协同提升创新扩散效率与整体效能。知识生产不同于传统物质生产,具有非竞争性和可累积性,呈现出边际收益递增的特征。[2]区域科技创新协同通过空间整合与制度联动,推动知识要素跨区域流动与共享,打破空间分割与信息壁垒,有利于发挥知识生产边际递增效应。此外,区域科技创新协同促进科研设施、数据资源等得以跨区域共享,有助于缩短新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应用周期,通过多主体协同分散创新风险,促进科技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快速转化与迭代扩散,从而整体提升区域创新体系运行效率。
(二)产业分工协作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高效运转的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有利于将不同地区的要素禀赋、技术能力与产业基础进行有机整合,推动社会分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开展,为新质生产力的产业载体提供社会化协作基础。一方面,区域产业分工协作通过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提升产业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传统空间分割模式下,各地区产业发展相对封闭,容易导致重复投资、低水平竞争与产业发展路径锁定,制约了生产力的整体跃升。通过建立跨行政边界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激活各地区发展潜能,依据要素禀赋、技术基础和市场定位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的产业分工体系。[3]这种基于空间重构的分工深化,有利于提高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生产水平,通过分工细化与协同配套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强区域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产业标准、先进工艺与管理模式的跨区域扩散,推动产业向更高质量形态跃迁。区域产业协作网络的不断完善,将促进发达地区在生产标准、绿色工艺、智能化转型等方面的经验与能力向相对欠发达地区辐射扩散。智能设备、绿色设备的采购和系统搭建等固定成本可通过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分摊至多主体,避免重复投入导致的资源冗余,通过统一的标准体系减少技术适配隐性成本,进一步降低转型门槛。生产流程的智能化改造与上下游资源的高效整合,能有效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融合化和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
(三)市场互联互通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
要素的高效流动与创新组合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支撑。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实现要素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区域市场互联互通打破行政区划对要素流动的障碍,降低要素跨区域流动成本,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依市场信号进行自我调节和动态重组,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支撑。一方面,在行政壁垒制约下,劳动力、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存在明显的空间错配,区域市场互联互通通过构建统一市场规则体系,显著降低要素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按照价值规律进行优化配置,推动要素向边际报酬更高的区域集聚。[4-5]这种基于市场价值规律的要素再配置过程,本质上是要实现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状态,通过空间正外部性提升区域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还表现在新型生产要素的形成和要素创新性配置上,在提升要素流动效率的基础上,区域市场互联互通有利于增加优质要素供给并催生新型生产要素。统一市场环境下,价格信号对要素配置的引导作用得以强化,形成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获取报酬的正向反馈,[6]提升人力资本、创新技术等优质要素的供给意愿。同时,市场一体化带来更大规模和更加多元的需求,为新型要素提供了差异化、多层次的应用场景,促进数据、知识、技术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培育,使传统要素与新型要素在同一市场机制下实现并存与共演。
二、区域协同推进长三角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不足
当前,长三角地区仍然存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机制不健全、跨区域要素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跨区域科技创新合力有待加强
目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强化,跨区域创新合作不断加强,但在基础研究协同组织和科技成果转化衔接等关键环节,尚未形成体系化的高效协同机制,整体创新合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一方面,基础研究跨区域协同机制有待优化。长三角三省一市于2024年签署《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合作的框架协议》,目前仍然缺乏可落地的实施方案与统筹推进机制。跨区域基础研究多呈现本地团队主导、外地单位松散参与的组织模式,尚未形成跨区域科研团队共同选题、共同攻关的深度协同模式。此外,基础研究资金主要由各省财政自主安排,跨区域基础研究资助多依赖零散的联合攻关项目,稳定性与持续性不足。2024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出资成立长三角联合基金,先后发布两批基础研究竞争性资助项目,仅支持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对于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和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仍然缺乏跨区域共同资助安排。另一方面,跨区域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仍不畅通。长三角各地在知识产权归属认定、转化流程、定价机制与收益分配规则等方面尚不统一,导致跨区域成果转化在制度适用和审批流程上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例如,浙江推行“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强调市场验证后定价,而其他地区普遍要求转化初期即完成资产评估,导致科技成果在跨省转化时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此外,长三角地区专业化技术经理人供给不足,制约了跨区域技术需求与科技成果供给之间的高效对接。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技术成果估值定价、技术合同登记、补贴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增加了跨区域技术转移的成本。
(二)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长三角地区在产业配套能力建设、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取得较快进展,但是,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仍然有待提升,突出表现为产业垂直分工不足、应用场景开放共享不足及产业转移利用共享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区域产业链整体效率提升。第一,产业链跨区域垂直分工协作水平有待提升。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上海凭借技术与资源优势具备集成电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全产业链布局能力,且在大部分领域具有比较优势;江苏、浙江在封装测试与中低端设计环节积累一定比较优势,但是,在技术能级与产业规模方面与上海存在明显梯度差异。这种龙头城市全链条集聚、其他地区局部跟进的发展格局,使得龙头城市创新资源被分散在各个环节,不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攻克关键环节难题,且其他城市嵌入区域产业链的层级较低,与龙头城市之间缺乏稳定高效的分工协作关系,区域协同效应未能充分释放。第二,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跨区域应用场景开放共享机制尚未建立。跨区域场景开放覆盖范围和覆盖领域仍然较少,协同机制有待建立。以智能网联汽车为例,不同城市在场景准入条件、测试流程、数据采集与接口协议等方面仍存在差异,企业在不同地区开展测试往往需要重复适配,且关键数据和场景开放仍存在一定壁垒。例如,部分地区对智能驾驶L4级高精地图数据实行属地化管理,仅限本地企业使用,制约了技术在更大范围内验证与推广。第三,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协调机制仍不健全。当前,长三角地区在跨区域税收分配、统计口径及收益共享等关键制度安排上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机制。叠加部分地区经济增长压力加大等因素,转出地跨区域产业转移意愿的内生动力相对不足。从企业迁移实际情况来看,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仍以省内转移为主,跨省产业转移规模有限。
(三)生产要素跨区域协同配置水平不高
生产要素的高效协同配置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支撑。尽管长三角地区在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要素集聚优势明显,但是,受制度规则差异和地区市场分割影响,要素跨区域流动仍存在制约,要素跨区域配置效率不高。一方面,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长三角各地相继设立数据交易所。但是,各地数据交易平台仍以分散建设和属地运营为主,不同地区准入标准、交易流程、结算规则等存在差异,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则标准和互联互通机制。以数据合规与资产化规则为例,上海要求数据需完成入表后方可挂牌交易,而部分地区则采取先挂牌交易、后以交易结果作为入表依据的模式,两种规则在确认时点和合规流程上均存在差异。在此背景下,跨区域数据交易体系衔接不畅,导致数据产品跨平台、跨区域流通成本较高,制约了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高效配置与价值释放。另一方面,人才跨区域流动仍存在壁垒。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但是,人才评价标准互认、职业资格互认等关键环节尚未完全畅通,导致人才在跨区域就业、任职、创新创业时面临资格认定繁琐、衔接不畅等问题,增加了人才流动成本。此外,区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不完善。现有“双聘制”“科技副总”等新的柔性引才机制多局限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G60科创走廊等区域,推广覆盖面有限。苏北、皖北等地区仍以传统“星期天工程师”为主导模式,柔性引才力度和稳定性不足,难以满足区域产业升级和基础研究对高端人才的需求。
三、区域协同推进长三角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路径
破解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存在的短板问题,要坚持统筹谋划,以科技创新共同体筑牢源头动力,以跨区域产业协作搭建转化载体,以未来产业先导区抢占战略先机,以要素优化配置提升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充分释放区域协同发展潜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锚定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坚持区域联动与创新主体联动协同发力、基础理论创新与应用技术创新双管齐下,加快形成一批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一是健全基础研究跨区域统筹机制。推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组建长三角基础研究联盟,设立跨校联合实验室,联合之江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构建基础研究协同网络。由长三角三省一市财政、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鼓励龙头企业设立前沿研究院。二是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张江实验室、合肥国家实验室等协同联动,建立长三角国家实验室联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组织多层次、高效率的联合攻关。三是打通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链条。整合长三角三省一市技术交易市场资源,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技术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建立覆盖研发端、中试端、产业端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与定价机制,研究制定长三角技术成熟度通用评价标准。设立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跨区域产业协作,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并举,加快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推动产业链跨区域专业化分工。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编制长三角产业链分布地图,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跨区域产业链与创新链,构建梯次分配、协同互补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二是完善产业跨区域转移利益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建立产值、收益、用地等指标分项机制,鼓励转出地与承接地共建产业园区,探索多种形式双向“飞地经济”模式,拓展多种形式的跨区域产业合作。三是健全跨区域产业互保合作机制。建立跨区域产业链风险预警、应急联动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跨省供应链协同衔接,加强重点环节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的跨区域互保与调配,形成风险分散、资源共享的产业协作网络,提高区域产业链整体韧性。
(三)合力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开辟未来发展新场景
聚焦前沿技术与现实需求的深度融合,依托超大规模创新应用场景,加快未来产业的规模化孵化与商业化落地。一是打造一批标志性未来场景,系统推进场景创新一体化布局。加强长三角地区应用场景创新统筹谋划,依托各城市的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效应的典型应用场景,建立跨省市场景共建清单与标准互认机制,统筹场景需求发布、资源调配和利益分配,避免重复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超级场景,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低空飞行器等在更大范围的开放应用,建设工业元宇宙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建设概念验证特区,加快推进前沿技术应用转化。由政府牵头、企业联合体运营建设共享式中试基地,配备柔性化产线和模块化设备,打造长三角未来产业中试超级工厂,提供从PPT到原型机的一站式服务。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试点“验证特区负面清单”,对细胞治疗、自动驾驶等领域放宽准入限制。
(四)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区域要素市场体系,推动数据、人才等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一是加快构建统一的区域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动数据确权、合规评估、资产化处理和交易规则的区域协同,逐步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易标准体系,推进区域数据要素交易所互联互通。完善跨区域数据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和安全审查。统筹区域算力布局,依托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部署边缘计算节点,建立跨区域算力调度与共享机制。二是加快破除人才跨区域流动障碍。加快推进职称、职业资格和人才认定标准互认,建立统一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完善住房、社保、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衔接机制,降低人才跨区域流动成本。三是创新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推动“双聘制”“科技副总”等模式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探索建立统一的柔性引才服务平台,明确人才跨区域流动中的科技成果归属与利益分配规则,促进高端人才跨区域流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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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研究”(编号24ZDA0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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