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摘 要 人文经济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投资于人”的重要范式,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新的价值坐标与实践逻辑。和美乡村建设本质上是以“人”为本的系统工程。人文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价值目标、文化支撑、空间载体、治理模式与生态伦理等方面高度契合。面对现实中人文理念内化滞后、文化资源向产业动能转化机制不健全、乡村空间与公共服务对人文需求适配性不足以及治理制度供给薄弱等梗阻,有必要构建系统化的优化路径。应以价值导向为牵引,健全文化资源转化收益链条,推进空间微更新与公共服务精准供给,提升治理协同效能,从而实现乡村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的双重跃升。
关键词 人文经济;和美乡村;以人民为中心
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把乡村全面振兴置于战略部署的突出位置,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要求。[1]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并要求“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2]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前提下,从经济社会基础出发,挖掘并激活乡村人文资源。[3]人文经济涵盖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以文化赋能经济的实践导向,其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关键在于把文化价值转化为发展动能,使乡村既“富起来”又“美起来、和起来”。
一、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
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根植于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经济与文化相互促进、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立场。二者的结合绝非要素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价值、文化、治理、生态等多维度的动态契合。
(一)价值目标:立足人文福祉,建设和美生活
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首先是以价值目标对乡村现代化的方向进行校准。传统经济强调以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唯一目标,忽视了人的精神追求。而人文经济恰恰强调“人文”与“经济”共生共荣,将经济增长嵌入人的全面发展,避免把乡村建设简化为单一指标。
一方面,人民主体性与全面发展是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根本指向。人文经济把人的尊严、权利与能力提升置于经济运行核心位置,在乡村情境中体现为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回应多元生活需要、拓展自我实现空间。通过发展以本地居民为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的产业,促进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均衡供给。人文经济将传统以物质增长为中心的目标体系转化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价值体系,使和美乡村建设由单纯的物质环境改善工程,转变为围绕“好生活”的长期制度安排。
另一方面,人文经济注重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以共同富裕校准乡村建设取向。其倡导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要求在评价乡村建设绩效时既关注产业和就业带来的收入改善、集体经济与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也关注乡风文明、公共精神生活和社会关系质量的提升,形成“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的同向进阶。在这一逻辑下,“和”不仅是社会秩序的稳定,更是机会获取、公共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的结构性公正;“美”也不仅是环境观感,而是村民对生活意义、社会认同与价值实现的切身体验。
(二)文化支撑:深耕乡土文脉,铸就乡村之魂
文化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是人文经济的核心要素,也是和美乡村建设的深层支撑。人文经济旨在释放文化在经济发展中的新动能,通过文化产业等方式推动经济跃升。[4]其赋能和美乡村的关键,在于把文化从外在装饰转化为乡村发展的持久内生动力。
一方面,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产业与公共服务提供“软支撑”。在和美乡村结构中,“和美”是治理体系、社会秩序和传统文化等要素的综合体现,是整合利用乡村资源,激发乡村生机和活力的底色。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可通过产品化、品牌化、场景化等方式嵌入产业体系,形成文旅融合、研学体验、手工艺和创意农业等业态,并借助版权、商标、地理标志等制度渠道提升价值实现能力,从而将文化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增强产业附加值和就业吸纳能力,拓展乡村品牌影响与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文化规范的内化为乡村社会提供“黏合机制”。和美乡村不仅要解决“怎么富”的问题,更要回答“如何共同生活”。人文经济注重以文化塑造人的行为方式与交往规则,通过公共文化活动、文明实践、家风家训、村规民约等载体,重建村庄信任结构和合作秩序,降低交往成本、提高公共事务协同效率。和美乡村建设正由文化设施覆盖走向文化认同与文明重塑,以“和”文化培育乡土认同和村庄共同体意识,通过典型示范和日常实践增强村庄凝聚力,使文化支撑转化为可持续的精神动力。
(三)治理模式:融合人文治理,激发内生动力
相较于以行政命令和物质激励为主的传统发展方式,人文经济强调协商与共享,通过激活乡村社会资本、优化权责结构和创新治理工具,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以治理现代化保障人文导向的发展实践。
其一,人文经济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天下大同”“和而不同”为纽带,增强农民参与治理的内在动机。乡村通过开展文化节庆、公共艺术项目和村史叙事等重构村庄共同记忆,使公共事务被理解为维护家园尊严和延续集体记忆的行动,从而提升农民参与村民会议、志愿服务和公共监督的意愿,改变“被治理”的被动状态。
其二,人文经济重视治理主体结构的多元化与合作化。地方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制度框架的同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高校和专业机构以项目协作、共建平台和专业服务等方式参与乡村治理,把文化策划、社会工作、社区营造等专业力量与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形成职责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网络。
其三,人文经济可以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实现治理工具的柔性化和智能化。一方面,依托数字平台推进信息公开、议题征集和在线协商,提高政策响应速度和透明度,降低参与成本,使农民能够便捷表达意见、开展公共评价。另一方面,在项目遴选、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中引入“公共利益—人文价值—经济影响”的综合评估框架,避免单以财政贡献和客流数量作为依据,引导治理决策更加关注人的尊严、社区关系和文化传承。
(四)生态伦理:厚植生态底蕴,守望美丽家园
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考量生态环境承载力。人文经济强调的发展目标不再是单纯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是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5]乡村既承担资源供给和生态服务功能,也承载对“自然生态”和“精神生态”和谐的期待,生态就此成为人的发展议题。
一方面,生态伦理逻辑可以纠偏单一增长逻辑。以资本增殖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容易造成对自然的无节制索取,将人与自然关系推向对立并诱发生态危机。人文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统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要求把绿色发展作为不可让渡的价值约束,将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等原则前置为发展决策条件,推动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从而实现美在生态、美在宜居、美在宜业、美在人文。
另一方面,生态伦理逻辑还体现在把生态责任内嵌于和美乡村生产生活全过程。人文经济并不是把生态保护视为发展的“附加项”,而是将其前移为产业选择、要素配置和村庄经营的基本前提。一是在产业层面,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种植、休闲观光等业态,把减肥减药、保护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要求落实到技术标准和经营模式中,使农民增收与生态修复同向联动。二是在空间利用层面,通过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村庄建设边界,把山水林田湖草沙视作生命共同体整体治理,避免无序建设侵占生态空间。三是在社会生活层面,以村规民约、公众评议等方式,引导垃圾分类、节水节能、绿色出行等成为普遍生活习惯,塑造尊重自然、珍惜资源的公共伦理,使生态价值通过日常实践稳定为和美乡村建设的行为准则。
二、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
人文经济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新的价值坐标和实践范式,但其嵌入乡村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仍不充分,在发展理念内化、文化资源转化、空间与公共服务适配、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等方面存在多重困境,制约了持续赋能效果。
(一)人文发展理念内化有待深化
在人文经济视野下,和美乡村建设是发展理念和价值体系的重塑。然而,在现实中,部分地区对人文经济的理解仍停留在口号层面,“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的导向尚未真正嵌入乡村建设全过程。
一是发展取向仍偏重经济指标和工程规模。受路径依赖和政绩考核影响,一些地方习惯以投资、建设面积和游客数量等“硬指标”衡量成效,将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同于“和美乡村”建设,忽视对生活质量、权利保障和精神需求的系统回应,延续“重物轻人”的增长逻辑,使“和美”异化为“形象工程”“景观工程”。
二是人文价值难以转化为可操作的程序。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虽然强调尊重农民意愿、突出人文关怀,但配套制度以行政命令、项目管理为中心。人文导向与财政、土地和项目准入等关键环节对接不足,村民参与、满意度评价等人文指标在资源配置中的权重偏低,人文价值难以形成刚性约束。
三是具体项目中的人文关怀细致度不够。部分乡村建设过度依赖外来规划,容易忽视不同群体在年龄、职业、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公共空间和产业项目更多围绕游客体验和景观效果设计,弱化了对常住居民日常使用的关注。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精细化服务也不足,心理慰藉、文化陪伴、社区互助等软性内容缺乏稳定供给,“有形空间改善”与“无形生活质量提升”之间仍有明显落差。
(二)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动能的机制尚不健全
人文经济强调在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推动文化资源产业化,以带动产业发展和就业扩展。但在不少地区,文化仍更多被视为“装饰性”资源,尚未成为乡村产业体系的稳定支撑,制约了人文经济在和美乡村建设中的乘数效应发挥。
一是文化资源普查与梳理不够系统。部分地区对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红色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缺乏整体梳理,对口述历史、生活方式、美学风格等隐性资源关注不足,文化内容供给呈碎片化、浅表化特征,一些具有独特价值的文化元素在城市化和旅游开发中未被及时识别和保护,造成文化损失。
二是文化产业开发路径单一且趋于同质化。在对乡村文化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没有立足于当地的地理条件和人文传统,一些地方简单复制“民俗村”“古村落+民宿”“节庆+文旅”等模式,过度追求“打卡效应”,忽视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和日常呈现,导致文化符号被过度消费、文化空间过度商业化,人文资源难以形成有辨识度的品牌和多层次产品体系。
三是文化价值实现机制对农民主体激励不足。文化开发在资本投入、收益分配和产权归属等方面缺乏清晰设计,一些项目由外来企业主导,村集体和农民主要以土地、房屋和劳动力入场,却难以在品牌增值和长期收益中获得相应份额,易形成“文化出自乡村、收益流向他方”的问题。文化传承人和乡土艺人话语权有限、收益偏低,年轻一代学习传统技艺和乡土记忆的意愿下降,致使人文经济赖以展开的文化土壤不断变薄。
(三)乡村空间与公共服务体系对人文需求的适配性不足
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文脉络进行立体衔接。但现实中,一些乡村空间重构仍以物理形态更新为主,对人文需求的回应不足,公共服务体系与居民多样化需求之间存在错位。
一是空间规划偏重景观塑造、弱化生活场景。一些地区在村庄规划中追求道路硬化、立面整治和绿化美化等“可视化成果”,强调统一风貌和观感效果,却忽视院落尺度、巷道结构和生产生活混合空间等与日常密切相关的内容,传统生产和交往空间被简单功能置换,村庄空间难以承载真实的日常生活。
二是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与人文需求不匹配。在资源下沉过程中,一些地方更多强调设施数量和覆盖范围,但在开放和活动安排上缺乏精细设计,对老年人、儿童和外出返乡群体等差异化需求考虑不足,出现“有场馆、少活动、难常用”的情况。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明显城乡与区域差距。人文经济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支撑功能难以充分体现。
三是数字空间建设与人文关怀结合不紧。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部分村庄初步建立了线上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渠道,但在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上缺乏对农民数字素养和使用习惯的考量,平台“建而不用”或功能单一。数字治理更多聚焦信息采集和事项办理,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在人文维度上难以形成互补。
(四)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对人文经济的支撑仍显薄弱
当前,一些地区的乡村治理仍以行政命令和项目推动为主,人文关怀和生态伦理在制度安排中的嵌入程度有限,难以形成稳定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机制不健全。部分村庄在重大项目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中,村民会议、民主协商等程序流于形式,信息公开不够充分,农民在议题设置、方案讨论和过程监督中的实质参与不足,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也难以有效嵌入治理过程,“包办代替”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制度供给协调性和持续性不强。当前,涉农政策、资金渠道和项目类型较多,但部门之间统筹衔接不足,人文经济相关要求在规划、建设、产业、文化、生态等政策体系中的融入程度不一,易出现“部门分割”“政策碎片化”。部分制度设计偏重短期项目管理,忽视公共空间共建共管、文化活动持续供给、弱势群体支持等内容的长期安排,人文经济的长期性价值难以通过制度持续释放。
三是生态伦理融入治理过程的力度有限。各地普遍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监管,但生态要求更多以“一刀切”禁令或指标形式出现,缺乏与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相匹配的激励与引导。一些乡村在开发文旅项目、建设产业园区时,对水土承载能力和传统生态考虑不足,易造成生态压力外溢。村规民约、公众评议等柔性工具在生态文明教育和行为规范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生态补偿、环境收益分享等制度探索也相对滞后,影响农民参与生态治理和践行生态伦理的积极性。
三、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实践路径
围绕人文经济在乡村建设中面临的发展理念、人文机制、空间服务和治理制度等关键制约,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可落地、可操作、可评估的人文经济赋能路径。
(一)以价值导向为牵引,推动人文理念嵌入乡村建设
针对部分地区仍以经济指标、工程规模衡量成效、人文价值难以转化为制度工具等问题,应以价值目标为总牵引,把“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转化为制度安排与流程规范。一是重塑目标体系与考核口径。将生活质量、公共服务可及性、文化参与度、社会关系质量等纳入绩效评价,推动评价由“物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由“投资于物”转向“投资于人”,[6]并将其融入乡村建设规划与项目库管理,使政策激励与价值导向保持一致。二是建立“全过程人文评估”机制。围绕项目立项、设计、实施、运营四个环节设置程序化要求,立项阶段做好需求调查和受影响群体分析,设计阶段开展生活场景适配性论证,实施和运营阶段引入居民满意度与便利度监测,形成“事前论证—事中监测—事后评估”的闭环。三是推动资源配置向“人文—经济”的相互交融流动。将人文指标纳入财政资金使用、土地要素配置和项目准入规则,对提升就业质量、改善弱势群体服务、促进文化传承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单纯追求景观化、商业化而压缩居民生活空间的项目设置约束条件。四是加强基层队伍的人文能力建设。通过培训、案例分享和操作手册等方式,提升基层干部和村级组织在需求识别、公共沟通、项目运营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标准化工作指南与案例库,降低人文理念落地门槛,引导工作重心从“做工程”转向“做生活”。
(二)以机制完善为核心,健全文化资源“保护—转化—收益共享”链条
针对文化资源梳理不系统、开发路径同质、农民主体激励不足等问题,应构建可持续的文化价值实现链条。一是开展系统性文化资源普查与建档。以村落谱系、文化地理和生产生活方式为线索,对乡土文化资源进行整体梳理,把口述历史、传统技艺等隐性资源纳入资源库,明确保护底线和可开发边界。二是构建差异化文化产品与场景体系。改变简单复制“古村落+民宿”“节庆+文旅”的模式,围绕传统节气、地方工艺、乡村饮食、乡村美学等,因地制宜地开发体验型、教育型、服务型产品,推动“内容—场景—服务”组合,提升文化供给的层次和辨识度。三是完善文化资产的产权确认与收益分配。对地理标志、商标、著作权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探索“村集体+合作社+传承人+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同约定、收益分红和再投入安排,确保农民和传承人分享文化增值收益。同时,引入文化策划、品牌设计和市场运营等专业力量,培育乡村文化带头人、乡村工匠和运营人才,形成稳定的本地运营团队。
(三)以生活场景为中心,推进空间“微更新”和公共服务精准供给
围绕居民日常生活推进空间和服务体系优化,使人文关怀体现在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中。一是坚持“小尺度、渐进式”的空间更新。严格控制大拆大建,更多通过院落、巷道、节点等“微更新”方式改善道路安全、雨污治理、消防防灾等基础系统,在保留村庄肌理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提升居住舒适度和安全性。二是通过公共空间重建强化村庄共同体。围绕村史馆、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公共广场和传统街巷等空间织补公共活动网络,配套基本休憩和无障碍设施,建立共用共管机制,使空间从“建设成果”转化为“公共生活平台”。三是推动公共服务从“普及”走向“精准”。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和文体服务中,统筹设施与人员、活动与评价,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稳定的关怀和帮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提升人文服务的连续性与可获得性。四是促进数字空间与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坚持“简易可用、以用促建”,优化村级信息平台和办事流程,设置便民终端和线下辅导,降低使用门槛,将数字工具更多用于办事服务、活动发布、互助联络和意见反馈,让数字建设真正服务于日常生活。
(四)以治理协同为抓手,夯实人文经济赋能的制度支撑
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是人文经济赋能和美乡村建设的关键保障。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能力提升,把人文关怀与生态伦理嵌入乡村治理全流程,才能破解多元主体参与不足、政策体系碎片化、生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实难题,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稳定、长效的制度支撑。一是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共治机制。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等制度,规范议题提出、意见反馈和决议执行程序,保障农民在规划、项目、资金和公共空间管理中的实质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以项目合作、驻村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支持。二是加强政策统筹与制度整合。推动涉农资金和各类项目统筹使用,建立乡村重大项目会商机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纳入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逐步把公共空间维护、文化活动运营、弱势群体长期关怀等内容纳入财政预算和绩效考核,避免“重建设、轻运维”倾向。三是把生态伦理和人文价值融入治理细节。完善以村规民约为基础的乡村公约体系,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基础上,将节约用水、保护耕地、禁止乱占乱建等要求具体化、常态化。探索生态补偿、环境收益分享、公益林管护补助等制度安排,明确农民在生态保护中的权利义务边界。通过学校教育和村级宣传实践,推动将尊重自然、珍惜资源等绿色观念内化为日常习惯,使人文经济所倡导的价值追求落实到和美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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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6-02-04(01).
[3]金文成.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J].农业发展与金融,2023(01):11-14.
[4]任平.人文经济学的创新意蕴与实践路径[J].红旗文稿,2025(17):13-17.
[5]张二震,戴翔.人文经济的创新性、超越性及其内在机制[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5,62(05):5-19.
[6]求是网评论员.“投资于人”,见物更见人[J].红旗文稿,2025(18):48.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的创新机制研究”(编号22&ZD029)、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对弘扬沂蒙精神助推乡村振兴的研究”(编号20CYMJ08)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建设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SDYKC19128)的阶段性成果。
(张存禹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友田系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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