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复活”技术的伦理困境及其规范进路
摘 要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复活”技术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它能够通过数字手段模拟和再现已故人物的形象、声音甚至部分行为特征。这一技术在带来新奇体验和潜在应用价值的同时,也对伦理道德提出了诸多严峻挑战。通过研究AI“复活”技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引导AI“复活”技术在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实现科技进步与人类福祉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AI“复活”技术;伦理道德;科技进步
科技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AI“复活”技术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探索方向,正以其巨大的潜力吸引着全球科学家的目光。然而,当人们试图跨越生死界限,利用技术手段复活人类时,一系列复杂而棘手的伦理道德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问题不仅关乎个体的权利与尊严,更涉及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秩序稳定以及人类文明的未来走向。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不仅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更对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这种变革,我们需要在技术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建立新的平衡,以主动的姿态回应时代命题。[1]因此,深入研究AI“复活”技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并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之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AI“复活”技术的社会价值
AI“复活”技术的兴起实非偶然现象,它是多重诉求交织推动所致。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人们在网络上留下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这些数据为AI“复活”技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此外,计算机性能的不断提升也为复杂的算法训练和模型运行提供了硬件保障,这也推动了AI“复活”技术的不断发展,从而逐渐应用于现实生活当中。这一技术涵盖了从简单的语音合成模仿到复杂的虚拟人物创建等多个层面,主要包含了情感慰藉、文化传承、数字文明以及产业生态等几个方面,对当今社会来说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
(一)情感慰藉价值
从情感慰藉的角度来看,人类是情感丰富的生物,对于失去亲人、朋友往往会感到巨大的痛苦和思念。AI“复活”技术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情感寄托方式。通过与“复活”的亲人或朋友进行交流,人们可以倾诉内心的情感,缓解悲伤和孤独。例如,在数字陪伴及情感疗慰场景中,B站UP主“吴伍六”依托ChatGPT-4模型,输入奶奶的性格特征、生活习惯、方言习惯等数据,打造出可自由对话的虚拟奶奶,还原日常交流场景;此外,在2025年清明节前夕,广东女生刘晴晴为缓解母亲对外公的思念与遗憾,在电商平台购买AI“复活”服务,通过外公照片生成可眨眼、微笑、挥手的动态视频,让母亲实现了与逝者的“隔空重逢”。总之,AI“复活”技术为深陷痛苦的人们搭建了情感延续的桥梁,无论是可互动的虚拟分身,还是动态的数字影像,都让思念找到了安放之处,成为很多人走出哀伤过程的过渡性情感支撑。
(二)文化传承价值
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有许多杰出的人物,他们的思想、智慧和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针对历史人物资料缺失、文化传承形式单一的问题,AI“复活”技术可以将静态的文字、照片转化为动态的、可交互的数字存在,让历史人物、非遗传承人、行业先驱的精神与事迹得以鲜活呈现。例如,2025年,湖南图书馆仅凭借一张老照片与文字记载,运用AI图像修复、AIGC视频生成、语音合成技术,复活了80年前带领馆员西迁护书的女馆长黄淑范,以第一人称自述还原了抗战护书的历程;还有通过AI技术复刻吴孟超院士的音容笑貌与言行风格,实现了跨时空对话,传承了医者仁心与科学精神,成为科技赋能红色文化、榜样精神传承的重要载体。因此,该技术打破了代际传播壁垒,让年轻群体可以用更直观、更共情的方式接受历史教育、行业先驱精神及文化熏陶,后人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学术思想,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精神的创新性传承与发展。
(三)数字文明价值
从数字文明的角度来看,AI“复活”技术推动了人类重新思考生命的存在形式,让生命不再局限于物理躯体的存续,更包含记忆、情感、精神的数字延续,从而丰富了人类对于生命意义与死亡价值的认知。在实际应用中,阴阳相隔的痛苦与无奈激发人们内心深处与逝者联系的欲望,人们通过各种新技术来维持这种联系,数字技术为生者提供了精神对话的渠道,逝者仿佛就存储于技术之中。[2]同时,该技术还催生了数字遗产、数字纪念、元宇宙殡葬等新领域,推动殡葬文化、纪念文化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数字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河南福寿园举行的郑州市2025年清明节节地生态葬活动中,大屏幕上首次出现了AI数字人“新生”,让逝者以数字形态完成告别,成为数字殡葬的创新实践。AI数字人“新生”在生态葬仪式中的温情亮相,展现了科技与人文的深度融合,也让技术真正服务于生命关怀与文化传承之中;此外,还有平台推出数字遗产纪念空间,用户可以将逝者的数字记忆整合为可交互的纪念主页,依托AI技术实现永久的数字留存,这些都推动了传统殡葬文化向数字化纪念转型,丰富了数字文明的实践形态。
(四)产业生态价值
从产业生态的角度来看,AI“复活”技术倒逼多模态生成、语音克隆、情感计算、数据安全等技术的迭代升级,推动了AI技术从“通用生成”向“精准复刻”“情感交互”进阶。与此同时,带动着数字服务、数据处理、隐私保护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形成“技术研发—场景应用—伦理治理”的闭环生态,为人工智能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实践参考,这些都为当今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价值。例如,当前电商平台已经形成了从低门槛的AI照片生活化、视频生成,到中高端的定制数字人训练、全场景互动的成熟服务层级,覆盖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的消费需求,带动了AI建模、个人数据整理、数字安全加密等周边产业发展。同时,行业实践也推动了相关伦理规范和监管规则的落地,我国已经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来对这类应用进行规范,为AI垂直场景应用的治理提供了参考样本,也推动着人工智能产业在规范中持续发展。
二、AI“复活”技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
虽然AI“复活”技术能够给人类带来一定的社会价值,但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局限性,面临着诸多技术瓶颈和不确定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AI“复活”技术应用领域的范围正在日益增大,这也使得人们不得不提前审视其可能带来的伦理道德挑战。
(一)对生命与死亡观念的冲击
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生命与死亡有着明确的界限,死亡被视为生命的终结,具有不可逆性。然而,AI“复活”技术的出现使这一界限逐渐变得模糊,打破了传统基于时间、秩序的生命伦理认知,让部分人对生命的本质、死亡的意义产生困惑。比如,一些人可能会因为认为自己可以在死后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在生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做出一些危险或不负责任的行为,这可能会让人们轻率地对待生命,忽视生命的珍贵性和有限性。此外,AI“复活”技术还会干扰生者的正常心理重建过程,冲击人们面对死亡时的态度选择。传统观念中,亲人离世后生者会在悲伤中逐渐接受分离,完成心理上的哀伤告别,逐步回归正常生活。但AI“复活”技术出现后,会让部分生者长期沉溺于被复制的逝者的虚拟声音和形象陪伴当中,拒绝接受亲人已经离世的事实,无法完成正常的哀伤处理,甚至产生对“数字生命”的心理依赖,从而引发一些心理障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其弊端也不容小觑。“亲朋好友的猝然离世、无法预测与掌控的命运、还未好好告别的遗憾之情,都促使人们选择各种方式逃避死亡。”[3]制作AI数字生命是生者对死亡和分离痛苦的一种慰藉,AI“复活”的出现弥合了生与死的鸿沟,但其并不能模糊生死边界,它背后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和科技隐患仍亟待解决。
(二)对人类尊严与自主性的侵犯
在AI“复活”人类的过程中,人类可能会被简化为一系列的数据和算法,其丰富的情感、独特的灵魂和内在的精神世界被还原为可量化、可操控的信息代码。这种技术还原论的思维方式有可能忽视人类作为具有自主意识和自由意志的主体所应有的尊严和价值。AI“复活”技术可能需要获取逝者大量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包括其生前的隐私内容,该技术可能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数据进行“复活”。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收集和利用。如果这些数据被用于AI“复活”技术而没有得到本人的明确授权,就相当于侵犯了个人的隐私和自主性。即使是在本人去世后,其家属或他人在未经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使用其数据进行“复活”,也可能违背了逝者生前的意愿,其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自主性将受到质疑,人类尊严也将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侵犯。此外,如果该技术被商业化或被用于不道德的目的,如制造出被控制的“复活奴隶”或用于满足某些人的私欲,那么人类将被视为纯粹的技术工具和商品,其尊严和价值将会受到损害。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复活”的名人形象进行虚假宣传或诈骗活动,这不仅损害了名人的声誉,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三)对社会公平与资源分配的伦理消解
开发和应用AI“复活”技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用户的数据和虚拟财产均依赖于网络平台而存在,且财产的虚拟程度越高,对平台的依附性越强,平台的话语权也随之增大。[4]而且,这些数据里面包含了许多逝者的个人隐私,所以逝者的亲人家属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资源才能获取逝者影像所带来的这些情感体验,影像的真实度与亲属所付出的钱财相挂钩。无论“复活”的形象看起来多么逼真,也可能被背后的“资本―技术”力量所干预。[5]所以只有那些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组织才能够承担得起相关的费用。这意味着,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到AI“复活”技术带来的好处,而大多数人则被排除在外。有限的社会资源被过度集中于这一具有争议的技术领域,可能会导致其他关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资源短缺,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在资源分配方面,AI“复活”技术的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计算资源和数据资源,这些资源的过度集中可能会影响到其他领域的发展,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比如,一些科研机构可能会将大量的计算资源投入到AI“复活”技术的研究中,从而造成对其他更紧迫的社会问题研究的忽视,如医疗、教育、环保等领域。而且,AI“复活”技术可能会导致职业结构的变化,一些与传统丧葬、纪念等相关的行业可能会受到冲击,而新兴的AI“复活”技术相关行业则可能会吸引大量的人才和资源,将对社会公平产生一定程度的潜在影响。
(四)影响家庭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
虽然AI“复活”技术应用目前还主要停留在影像复原、语音复刻等场景,仅能实现对逝者言行表层的数字化还原。但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未来AI“复活”技术很可能逐步向具备自主交互能力、独立意识逻辑的“赛博永生”智能体方向演进,所以这种更接近“完整复活”的技术形态,可能会影响现有家庭和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复活”后的智能体与原来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将变得复杂而微妙,可能还会影响到家庭现有的良好氛围。有学者指出,AI复活技术“可能会产生一种新的成瘾形式,人们会沉迷于复活死者的幻想中并脱离现实而忽略真实空间的情感搭建”。[6]家庭亲属成员很容易对这项技术产生很深的依赖,但当真正和“复活”后的智能体相处时,它的记忆、性格和情感总会与生前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认知冲突和情感困惑。此外,不同家庭成员对于“复活”后的亲人的态度和接受程度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对于配偶来说,“复活”后的伴侣是否还会像之前那样对待自己?对于子女来说,如何面对一个曾经逝去又归来的父母?这种情感上的模糊可能会对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亲情的维系造成伤害,进一步影响社会的情感生态和人际关系网络。而且,这种技术的存在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伦理争议,比如“复活”后的“赛博永生”智能体是否应该继承原个体的家庭财产、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对家庭伦理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更深入来看,“赛博永生”智能体的可能性存在,还将会改变人们对于生育、传承等传统观念的认知,影响到原本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结构。
三、推动AI“复活”技术健康发展的应对之策
面对这些挑战,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法律约束、技术规范、伦理教育、创新治理等综合施策,在尊重人性与保障权益的基础上,引导AI“复活”技术健康发展,实现科技向善与社会利益的共赢。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针对 AI“复活”技术的个人应用场景,应构建相应的法律伦理治理体系,并推进其法治化建设。数字媒介作为资源聚集、信息获取与内容分享的关键渠道,已然成为公众进行情感表达和身体展演的开放平台。[7]在互联网时代,针对AI“复活”技术的应用,要保障相关技术应用契合人类共同价值,凸显人类的主体地位,从而助力人类基本权益的保障与实现。此外,还应清晰地认识到法律治理与伦理治理在内在逻辑上存在差异,所以,以法律规范推动伦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过程中,必须秉持审慎稳妥的原则,推进其进行法治化道路建设。其次,AI“复活”技术应用治理还需借助法律力量来推进科技伦理的发展,从而实现伦理治理法治化。我国出台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欧盟出台的《人工智能法案》,美国出台的《合乎伦理的人工智能框架》等政策法律,都为人工智能有效规避伦理风险提供了一定的合理路径。[8]所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侵犯逝者权益和扰乱社会伦理秩序的行为,应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高额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力,防止不法分子利用AI“复活”技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后,在应用AI“复活”技术时,明确法律边界是规范其发展的关键。数字人的生成可能被滥用于深度伪造、侵权和诈骗等行为,尤其是普通人“复活”后的可查性较低,更容易成为违法行为的工具。未来法律需要清晰界定数字“复活”与艺术创作、虚假伪造的界限,确保技术的合法性。同时,针对名人数字化创作与普通人情感复原,应分别制定适用的规范,避免因界定不清导致伦理争议。而且,法律应重点审视数字人作为情感工具的应用方式,防止其功能被滥用,从而为技术发展设立清晰的合规标准。
(二)加强技术规范与监管机制
首先,划定清晰的人机界限。AI“复活”技术模糊了人与机器的界限,但人类主体性应始终占据核心地位。在技术增强的时代,数字化永生的发展正对人类的身份和认知提出挑战。技术的推进可能促使人类过度依赖“复活”数字人,甚至改变人类对于自我认知的理解。为此,必须划定清晰的人机界限,确保人类核心特性和自主权不被削弱。同时,应通过多学科对话明确“人性”底线,使技术服务于人类整体福祉,而非成为少数人权力的工具。尊重人类主体性是技术发展的根本原则,也是保障社会伦理稳定的重要条件。技术的最终目标应是增进人类福祉,而非造成伦理滑坡或社会分裂。AI“复活”技术需被谨慎使用,应通过技术设计和政策导向,引导人们将其作为治愈情感创伤、促进心理健康的工具,而非简单的娱乐或商业用途。其次,建立行业标准和技术准则。行业协会和技术专家应共同制定 AI“复活”技术的行业标准和技术准则,确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符合伦理道德要求。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使用和共享的全过程,包括数据的质量控制、安全加密、隐私保护技术要求、虚拟形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估等方面,为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保障。最后,建立健全技术审查和监管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 AI“复活”技术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技术审查和监督机制。定期对从事该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和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技术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对数据市场的监管,防止数据的非法交易和滥用;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技术监督,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此外,通过多方协作建立技术规范与伦理共识,确保AI技术沿着造福全人类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伦理教育与公众意识提升
一方面,在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中,应加强科技伦理教育,特别是关于AI“复活”技术的伦理教育。“科学精神与人本精神是科技道德的两大精神。”[9]可以通过将相关内容纳入课程体系的方式,培养学生和从业人员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使其在技术研发和应用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循伦理原则,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决策。此外,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实践项目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现代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提高他们解决实际伦理道德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加强对AI“复活”技术的科普宣传和伦理引导。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公众讨论、专家解读等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伦理观,让公众理性看待AI“复活”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依赖,营造一个理性、健康、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使公众能够在面对新兴技术时做出明智、符合道德的选择和判断,从而引导技术发展朝着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方向前进。
(四)推动技术创新与伦理治理相结合
首先,在AI“复活”技术中,应该提高技术的研发水平。可以通过开发可靠的身份验证和溯源技术,追踪AI“复活”内容的来源,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比如,在视频或音频等复活内容中嵌入数字水印。此外,还可以利用加密技术保护用于AI“复活”的数据,要求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和使用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其次,“在利用科学技术这一手段来实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时,一定要遵循大自然发展的规律,遵守以人为本的伦理道德规则,创造适合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不可进行违背人性的改造活动”。[10]要让AI“复活”技术实现良性发展,需要以理性的视角看待这一技术。因为“死亡机器人不应被视为真正人类互动的替代品,也不应被视为正常悲伤过程的障碍”,[11]而是应该“将死亡机器人视为过渡性的纪念工具,而不是永久的解决方案”。[12]因此,在推动AI“复活”技术研发的同时,注重伦理治理的引导,确保技术使用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标准来引导AI“复活”技术的健康发展,强化对技术使用的伦理监管和治理方式。最后,伦理治理也应与时俱进,适应技术的发展。伦理准则和政策应根据技术的进步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确保技术创新与伦理治理相结合。随着AI“复活”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会出现新的伦理问题,伦理治理机构应及时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引导AI“复活”技术向着良性的方向去发展。此外,要加强不同领域之间的合作,包括技术专家、伦理学家、法律专家等共同参与,形成跨学科的伦理治理体系。
总之,AI“复活”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能够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技术的进步不能以牺牲伦理道德为代价。从对生命与死亡观念的冲击,到对人类尊严与自主性的侵犯,再到社会公平与资源分配的失衡以及影响家庭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面对这一技术所带来的诸多伦理道德挑战,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在科技与伦理之间寻求平衡,引导AI“复活”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尊严、公平、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只有这样,才能在充分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福祉的同时,守护好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和精神家园,实现科技与人文的相得益彰、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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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5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研究”(编号2025BKS017)的阶段性成果。
(王玉莹 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崔新生系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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